补贴工作

广陵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作者:广陵区 点击次数:231 发布时间:2019-01-1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广陵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扬州市广陵区农机局

 

今年我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得以工作顺利实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补贴工作从开始实施以来,通过实施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了以效果为导向、以过程为重点、以督查为手段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围绕着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装备建设的培育,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不断完善保障机制、规范操作环节,强化工作职责,加快实施进度,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确保我区将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落在实处。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在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区政府主管领导要求各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广陵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宣传册、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召开动员大会,认真部署各项实施细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任务有着落、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重点工作

  1.信息公开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区农机局及时对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利用珲春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进行网上公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为让本市购机户及时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要求等,市农机局还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挂图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姓名住址、补贴额度、资金规模等信息。

  2.廉政风险防控

在购置补贴执行过程中,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纪律,加强监管,防止倒买倒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局领导联合财政部分负责人员,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实际超过20%,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从抽查的情况看,没有发现倒卖机具或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供货企业的监管,要求他们规范操作,讲究诚信,热情服务,严格履行承诺,认真做好零配件的储备、供应及维修服务等工作,并定期上门检查销售台账等,严格规范供货单位的各种行为。

  3.监督检查

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对全局和各乡镇农机站负责购置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工作大会,参会人员有农机局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农机站站长,会上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规定,严格农机购置补贴“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四个禁止”等政策要求和纪律要求,并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对补贴机具流向展开自查自纠。

(三)执行实施情况

  1.资金使用与结算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广陵2018年共争取到购置补贴资金600万元(其中2017年结余-50.781万元),2018年全年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8.12万元,受益户97户,补贴机具102台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即: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中的机具,在规定的补贴机具数量内,自主申请后均可享受补贴。区农机局按月向区财政局交结算资料,由区财政局组织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

  2.档案管理与材料上报

按照省农机局相关文件精神,广陵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制定了《关于印发2018年广陵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报到市农机局批准后实施。

  (四)实施效果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有利的促进了我区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更多的农民拥有了农业机械,也使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很好的带动了我区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有效地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一方面,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增加了机手收入。在补贴对象上,向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倾斜,使更多的种植大户得到实惠,也方便了种植。随着先进的农机装备的发展,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